【项目申报】关于2024年度“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项目申报】关于2024年度“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拟每两年推进一批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标立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的决策部署,提出一批具有较大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选题;围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海南省“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针对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国际教育创新岛的发展,着眼于海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科研的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为海南的改革开放、教育事业发展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更好的理论保障和智库参考

二、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
  1、申报公开招标课题,基础理论研究内容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内容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具有高水准的民族教育研究成果。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三、课题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申请者填写《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与《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手写签名,扫描后与汇总表(见附件4,无需扫描)的电子版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rhdmzjyjd@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招标课题申请-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单位”。

2.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4月20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结果公布方式:基地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基地网站和学校人文社科处网站公布。
   、成果形式及经费资助
   1.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专著要求10万字及以上;研究报告要求1.5万字及以上,同时研究报告需要有市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系列论文根据立项类别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在省级期刊发表2--4篇论文。

 2.课题资助类别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0.6—1.2万元。应用对策类研究时限为1年,基础理论类研究时限为1-2年。
  3.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所有研究成果,均需标注“永利集团·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资助课题(+编号)”,成果属于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和课题研究者单位共有,基地将定期收集并出版一套“海南民族教育研究丛书”。

4.成果提交要求: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研究期间,课题负责人需向基地提交研究中期进展报告。课题结束后,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的主要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长期从事学校行政工作但致力于民族教育研究的并有研究成果基础的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8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基地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基地项目的申请。有本基地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需在2024年4月20日之前结项才能申请。
  4.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专家鉴定验收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需返还该项目所得资助,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报基地新项目。 
  六、其他

1.申请人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权益。如有违反,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研究进展报告等。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变更研究计划,应及时与基地联系并说明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应为公开可获取的资源,并遵守相关成果管理和使用规定。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负责解释和修订。

5.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办公室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2号永利集团北校区图书馆三楼(邮编:572299)。

联系人:余老师(18289301704); E-mail:rhdmzjyjd@163.com

 

附件1.2024年度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指南

附件2.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申请书

附件3.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活页论证

附件4.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汇总表

 

 

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

2024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2 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课题投标申请书 .doc
附件3 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doc
附件4 海南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选题汇总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