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2018年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科技处拟在10月份对2015年-2018年期间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清理,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作强制终止研究处理,请各校级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一、清理范围:
2016年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启动基金项目
2017年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启动基金项目
2018年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启动基金项目
2018年校级青年基金项目
校级社会工作专项
校级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点建设专项
校级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二、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须在10月20日前提交校级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材料(附件)。
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将材料左侧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采用羊皮纸(皮胶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电子版将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的PDF版以“姓名+校级科技项目验收(项目编号:XXX)”命名发送至我处邮箱。
三、其他
(一)已经提交过校级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的无须重复提交。
(二)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再继续进行,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校级项目终止申请,终止申请包括:项目终止申请说明(文稿自拟、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经费卡原件、阶段性成果材料。已提交过终止申请的无须重复提交。
四、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永利集团行政楼410室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电子邮箱:86622207@163.com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88651738 18289868933
附件:校级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材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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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材料.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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